和手工业的个体劳动,但不准雇工。对他们要发给营业执照,会同街道和有关业务部门加强管理,并逐步引导他们走集体化的道路。”
1980年鼓励和扶植个体经济
8月,中央提出“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将发展个体经济作为解决就业的一条途径,提出“鼓励和扶植城镇个体经济的发展。”
全国第一家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
8月9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成立了全国第一家个体劳动者协会。
温州发放第一批个体户执照
12月,温州发放第一批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共计1844户。个体户章华妹领取了中国第一份个体工商业营业执照——工商证字第10101号。
1981年全国个体户首次突破100万户
到1981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首次突破100万户。
1982年“必要的有益的补充”
9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大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改革指导方针,“鼓励和支持劳动者个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从此开始了1982-1985年个体工商户和从业人数年均64%和77%的井喷式增长。
1983年“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1月12日,邓小平在谈话中说:“农村、城市都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勤劳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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