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思议的事情,我大约在10岁才有的记忆,然后我知道了自己姓周,名叫曼余。很多人都说这是个好听的名字,其实我也是这样认为。
但真正的曼余,也就是这具身体的主人却呲之以鼻,因为她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她认为父母给孩子取的名字给予的自己的希望与祝愿,而曼余,岂不就是多余的意思?我很佩服他的思维与逻辑思考能力。这是真心话。
我们所在的孤儿园并不大,条件也不大好,我不知道是我自己不满足还是别的原因,反正看别人高高兴兴的过日子我是提不起来劲去面对我不算光明的未来,别问我为什么,我自己也不清楚。反正总觉的这样的日子对于过去的我有些落魄,谁知道过去的我过的怎样的生活。
对于被我占据了身体的曼余起初还有些抗拒,但后来我成功用自己的魅力征服了她,额,确切说是因为我进入她的身体,把以前在别人眼中笨笨的她变成了万人迷,学习好,会讨好人,长的漂亮,(这个不算)。
总而言之,在痛骂了我半年后她平静的接受了和我共用身体的事实。说是共用,其实在我进入她身体之后她就失去了支配自己的能力,久而久之,她也就习惯了,把人生一系列的问题留给了我。
不知道是我早熟还是怎么的,在我眼中一起生活的小孩子都显的很幼稚,甚至有点傻。小时候看到他们因为一根一毛钱的冰棍就乐的屁颠屁颠的,我真有点鄙视。我是真的不愿意吃的,是真曼余狠狠的教育了我之后我才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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