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好扎!”
他穿的是猎人的粗布袍,布料粗硬扎手,身上只这一件衣物,里面贴身的软缎中衣全被他裁成布条了。想到此处,她愈发觉得心软不忍:“你就直接把这衣服贴身穿着?痒不痒?”
咸福笑道:“是有些痒,不过习惯了也一样,总比光着身子挨冻强。”
杨末低声道:“睡觉的时候就脱了吧。”
不必抬头,她也能感觉到他看自己的眼光又炽热了几分。她玩笑道:“男人还为这个害羞?我在我爹爹的军营里不知看过多少回了,有什么稀奇。”
事实也是如此。七郎麾下那些禁卫军,虽说很多是官宦子弟,但一大群少年郎碰到一起也没好事。尤其夏天,甲胄厚重闷热,在宫中巡值时还严守礼数衣冠齐整,一到散值立刻把盔甲一扔,凑堆一起下河去游水纳凉,被她撞见了连避都不避。
咸福盯着她不语。她又笑问:“要我帮你么?”作势把手伸向他的衣襟。
他连忙抓住她的手:“我自己来……”解开衣带,把那件粗布袍脱下盖在被子外面。
他确实是养尊处优惯了,身上肌肤光滑白皙,已经被麻布划出数道红痕。她忍不住用指尖去碰那绯红的痕迹:“痒不痒?疼吗?”
指下的肌肤似乎猛地一颤,手腕立即被他握住推开,近在咫尺的气息变得急促紊乱。他稳住语调道:“末儿,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知道,”她抬起头无畏地注视他,“男女互表情意,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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