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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九八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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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个体书店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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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
    孙圆拿过父亲手上的字帖。
    孙健写上,顺顺,金榜题名!大哥孙健!
    --------
    “孙老板!”
    ……
    陈雪梅、王福清和杨惠芹迎了上来,其他五个销售员都出去销售字帖去了。
    陈雪梅负责五个销售员的工作和休息(一周轮流休息一天)。
    销售员穿着印有启明书店LOGO的工作服,不准批发,也严禁降价零售,扰乱市场。
    启明书店规定,销售员走街串巷,步入大中专校园,零售一本字帖提成三分钱,十本三角,一百本三元,一天销售一百本,一个月就能拿九十元的提成,加上五十元的底薪,一百四十元的收入就相当于江钢工人的最高级、八级工。
    没有付出哪有得到?
    销售员销售提成的过程就是《孙氏钢笔字帖》的营销过程,也是宣传启明书店的过程,别的人看见朋友或同学手里的字帖,就会前往当地的新华书店购买,一传十,十传百,字帖在新华书店的销量就会慢慢的好起来。
    新华书店不会为《孙氏钢笔字帖》打广告做宣传的,最多在年底的图书订购目录上出现,启明书店要是做一锤子的买卖的话,就全部送给新华书店发行算了,它还要负责字帖的营销,电视和报纸广告是打不起的,在这个时代流传很广的《故事会》和《小说月报》上打小广告。
    这是文青的时代,青年人借到一本

第223章 个体书店开业(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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