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薄的牛肉饼,用刷子抹上一层乳酪糊,加上一片西红柿,盖上一片沾了鸡蛋液的生菜,然后在盖上一片面包。烘烤这部分的时候,莫娜会把面包翻面,按照刚才的步骤再来一次,先是牛肉饼,然后奶酪糊,西红柿加鸡蛋香菜……这样烤出来的面包体积很大,相当于肯德基店里出售的两个汉堡。
格拉尔是个标准的大肚汉,一口气可以吃掉六个这样的烤面包。他喜欢到莫娜的餐厅里吃饭,当然不是对莫娜本人有超乎友谊的特殊想法。事实上,莫娜长得不好看,她是个黑人,肥胖的身材臃肿到极点。格拉尔每次去她的店里,都会先点上一份果酱和小牛肉鸡蛋当做开胃餐点,然后才是大盘子装着端上来,码积成小山一样的烤面包。大口吞嚼着这些食物的时候,格拉尔总会想:莫娜的丈夫在床上到底怎么才能满足这个女人?
格拉尔想杀了维格。那是个不要脸的该死混蛋。他从三年前来到这里,从那以后,格拉尔就再没得过“吃货大赛”的冠军。
很多人都惊讶于格拉尔巨人般的可怕胃口。其中的苦处只有他自己才知道:食量大,意味着必须花更多的钱购买食品。如果没有每年“吃货大赛”上得到的那笔奖金,格拉尔早就活活饿死了。
维格很能吃。他的食量与格拉尔不相上下。维格有一个格拉尔无法比拟的长处,那就是很能喝酒。正是凭着这一点,在连续三年的“吃货大赛”上,维格总会领先格拉尔半公升啤酒和一整瓶白兰地,赢得冠军。
第六百五十节 吃货(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