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好,但是尼莫认为孟买才是真正的天堂。当然,对比基础必须以印度国内为限制。
他是一家小服装厂的老板。产值不算高,却足以让尼莫过上富裕的日子,算是这个国家里的有钱人。
之所以能买到那枚生命之果,完全出于偶然。
对于华夏人,大部分印度人都有种本能的敌意。这种说法并不夸张,原因很大上是多年前的那场战争。谁也没有想到华夏军队那么强悍,这让很多印度人在不服输之余,也产生了“要不咱们现在来掰掰腕子”之类的想法。
尼莫倒是没想那么多,他觉得只要能让自己赚钱的人就是好人。管他什么国籍,管他什么民族,管他什么性别。
尼莫有几个外国朋友,平时在推特上交流的时候,知道有种叫做“生命之果”的东西在国外市场很受欢迎。那就是普通的橘子,至少在当时的尼莫看来的确如此。
能够在孟买看到生命之果销售,的确让人意外。尼莫自己也说不清楚那天到底在想些什么,总之就是这样:拿出相当于五千多美元的卢比,在一大帮围观者看待傻逼的怜悯目光注视下,自己买了一个生命之果,当众吃了下去。
尼莫至今清楚记得当时众多围观者的议论。
“恒河女神在上,这家伙一定是疯了。那么多的卢比,足够我过上好几年了。”
“一个橘子就能卖那么多钱?我在乡下种了几棵橘子树,看来今年的果子可以卖个好价钱。”
第六百四八节 没了?(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