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以上,一年最低就是两千元学费,加一千斤粮票起,后者是当饭票用的。
这相当于送一个六七岁的孩子读个小学,一年就要7万五铢钱。培养十年当个兵,就得百万五铢。
愿意为北盟从小当兵,浴血奋战,居然还得反交钱?这个在春秋战国司空寻常,在时下的将门还都能理解的概念,一般人却很难理解了。
免费的北盟义务学校,对孩子呵护有加,牛奶都免费发。
可是隶属军队的少年军校,非但虐待孩子,硬板床,冷水澡,动辄小孩子就被大孩子打。且要签生死契,学习期间有被打死虐死的危险不说,还有“阵亡”可能。
花钱买罪受,却能让政商军趋之若鹜,那就一定有问题。
冬妮的哥哥与父亲,对这一问题都不敏感,唯独冬妮,铁了心的要把小弟送进去。
她一个女子,认识不了几个燕歌有本事的人,那就让自家的小弟,与盟内最有本事的那些人的子弟,待在一起。
接触他们,认识他们,学习他们,融入他们,成为他们。
冬妮一家与郑凯一家一样,都是流民,都是挨欺负过来的。他们之所以能在燕歌置产置业,能从流民中脱颖而出,能摆脱被欺负的境遇,自有他们的道理。
他们喜欢与更强的人“同流合污”。
冬妮和父亲两辆车,没去罐头场交果子,而是随郑凯和其二叔,一起朝和道口的粮站驶去。
除了卖猪的
第二零九章 认准二分之一(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