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非常有限的口吻打趣道,“看你的小身板还可以,我敢说你一定能活到每天的这个时候,你放心,只要你能活到看见明天的太阳,我一定会放你离开的”叶空也笑嘻嘻的找了一双筷子在麻袋里夹蚂蝗。一只、两只、三只,于大志和叶空往那曰本人的身上放到第四条蚂蝗之后,拼命扭动身体的曰本人着不住了,张大了嘴巴死命的喊叫着。他想死,可是他做不到,他被抓来这里之前,就被佣兵用枪托敲光了嘴里的牙齿,现在他就是想咬舌自尽也做不到。
于大志和叶空对视了一眼,也不用破布塞住那曰本人的嘴,只是忙着从麻袋里夹出蚂蝗往他身上放。可能是人血比鸡血要美味些,那些从麻袋里夹出来的蚂蝗被放倒曰本人的身上以后,用肉眼能看得见的速度迅速的变大变粗,其中有一只居然快有于大志的拇指粗细了。横七竖八的蚂蝗爬满了那曰本人的前胸,于大志数了数大概能有十几只了,便扔了手中的筷子从口袋里摸出只打火机来。
“你说我要是用火烤它们,它们会不会因为怕热就往你的身体里面钻呀?”于大志露出恶魔一样的笑容,把冒着火苗的打火机慢慢的靠近一只正在吸血的蚂蝗。果然,在打火机的火苗靠近那只蚂蝗的尾部之后,扭曲着身体的蚂蝗开始向肉里面一个劲的钻,好在这只蚂蝗趴的地方只是肩胛,如果是趴在肚皮上的那一只,恐怕一会功夫就把这曰本人的肚皮给钻破了。
粗大的蚂蝗已经钻进肉里能有半截了,可那紧紧闭着双眼的曰本人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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