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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郑之我是郑克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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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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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组织,与之对应的“西家行”自然是工人组成的劳方行会。不过“西家行”还带有一丝工会性质,有短时失业救济、伤病救济、蒙学夜校等互助慈善的内容存在,更重要的是,东西家行还是劳资双方关于薪水问题谈判的平台。
    于是所有人都明白了,这么一来,官府便从劳资双方的对立中超脱出来,成为双方谈判的监督者和最后仲裁者,不劳有激起民变之虞;而就劳资双方来说,上会馆总比直接“齐行叫歇”乃至“聚众殴抢”要温和得多,也不至于出现必须官府介入镇压的失控冲突。
    武成六年三月三十日,华夏盐铁衙门以部门令的形式正式颁布《东、西家行行事范则》,从而从国家政策角度确定了华夏国内商业自治的基础,从而使得民间社团这一历朝历代严防死守、严禁“结党营私”的政策开始走向消亡。
    当然相比颇有身家的东家行众人们,对于以无产工人为主的西家行,华夏官府的控制更为严格,不但盐铁衙门在西家行有公董监事,而且刑部也会在西家行设置眼线“明晰动乱之本源,以备随时根除之……”
    除了盐铁衙门的《东、西家行行事范则》以外,度支衙门税务司还以“工头揽活、居间抽分”有偷逃国税之疑为由禁止华夏境内重新出现包工头,“今后但凡雇佣伙工,只准通过西家行进行,所雇名单亦需备份呈报,唯学徒除外……”
    为了避免因为包工头消失而导致用工荒,华夏学部还根据郑克臧的暗示颁布部门令劝谕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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