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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郑之我是郑克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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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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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拓荒。天启四年(1624年)荷兰人占据台湾,初期统治今之安平与台南市区一带,不久即安抚了诸罗山一带的平埔族,并对此地加以经营,风景幽美的红毛埤(今之兰潭水库),即是当时荷兰人所凿。
    朱成功收复台湾之后,诸罗山一度位于天兴县(州)的最北境,按照朱锦赐名的用意显然是希望把这里作为新县的县治。朱锦这些选择自是考虑到当地殷服明郑政权已久,统治基础稳定,然而却跟郑克臧的想法有异。
    “陈先生,余以为诸罗山可以从天兴州划出,但最为新县县治却过于偏南了,余以为,要更好的拓殖北路安抚司,新县的县治就尽可能的北移。”郑克臧的手指在一张极为简陋的台湾全图上指点着。“所以,余选这里。”
    “龙目井?”看着郑克臧手指的,位于乌溪以北、大肚台地以西的某处,陈永华倒吸了口冷气。“世孙,这是不是过于北面了,县治关于全县安危,万一有社番来袭,不,不,太冒险了。”陈永华否定了郑克臧的选址,不过他也同意郑克臧县治应该尽可能的北移以方便照应乌溪以北屯垦拓殖点的建议。“臣以为,还是选这比较好。”
    “竹塘?”竹塘位于浊水溪的北岸,虽然比诸罗山更北,但比郑克臧一开始提议的龙目井的位置要更接近明郑政权的核心统治区,因此即便周遭有二林社、眉里社、东螺社等几支属于巴布萨族(babuza)的社番存在,但安全性要相对高出了许多,不过这却不是郑克臧所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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