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来的新律法行驶的问题,基本上确立了一个律法制定的核心准则——
所有的律法都要为帝国利益服务, 而帝国利益则需要为李长青的个人喜好服务……
并且,帝国特权阶级只能有李长青和内阁大臣,不允许有其他特权阶级出现,更不允许帝国内部出现阶级固化。
这些新律法只是在大唐帝国控制下的广东省实行,其实也是一种试验, 如果新律法实行起来没有大问题的话,今后将会向全国推广。
那些外省总督封建主,可不是永久性的。
甚至李长青本身都没答应那些总督,他们的封地永远不变。
朝廷的旨意只是册封他们为总督,而不是领主。
探讨完新律法的问题后,李长青又对内阁进行了微调。
人员越来越庞大的侍卫处被拆分,侍卫处处长由雪女接替,拆分出来的监察部部长为庞彦。
之前李长青给的设立刑狱和司法审判权,都是监察部的权力,侍卫处仍然只是负责李长青的衣食住行和个人安保。
军事情报局更名为情报部,部长仍然是张剑飞。
从此以后,监察部对内,情报部对外,但双方的业务有所交集,互通有无。
帝国内阁成立陆军部,负责近卫军和帝国陆军的后勤管理,说白了这是一个花钱的部门。
广东警备局则与陆军区分开,只由警备部负责。
至此,大唐帝国直辖领地中,
第178章 北伐开始(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