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间撞入那双清澈温软的眼瞳里。
安颜然至今仍记得那一眼的悸动,带着关切的眸底映出一脸傻气的她,眸底有错愕,还有缓缓漾出淡淡笑意,“是你?”
原来他竟认识她!?
连续两个月的站岗多少起了些作用,他不认识她,但他知道她。
她心脏跳的厉害,手臂和脚上的疼痛似乎都远去了,唯独握着她肩膀那双手传递来的温度,清晰如斯。
后来,他搀着一瘸一拐的她去了医务室,他注意到她的画册,知道她是同系的学妹。
她伺机递上画册,表达了自己的来意。他们就这样认识了。那一天,被她称为幸运日,记录在厚厚的日记画本里。
很长一段时间,她喜欢从那页开始,一张张往下翻阅,仿佛稚气的孩童,凝视着自己那些字画记录,会莫名的笑,偶尔有淡淡的惆怅,大多数都是控制不了的砰然心跳。
现在想来,果然所有的初恋都是一样的傻气。自以为独一无二,世间再没有比他更好的人,再没有比这更珍贵的感觉。那时,哪怕一直如此单恋下去,在他身边当个谈得来的朋友也是欣慰的。
习惯了仰望,没有料到他的俯身低头,可当渐渐习惯了与他平等的对视,那人却又转身离去。
从无到有,从得到失,那样的心情,她有生之年,再不想经历第二次。
ЖЖЖЖЖЖЖ
某人被提早赶回了城。
回城的公交车上,安颜然用手机上网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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