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罢,他手一扬,一百名信王军骑兵们大喝道:“信王无敌!信王金口!信王一诺值千金!”。信王赵榛有些诧异的回头看着自己的部队。什么时候这帮家伙会给自己拍马屁给自己做广告了?还这么整齐!
信王赵榛对马云瑞挥挥手,说道:“去吧,去集合你们的人手。我在这里等你们复命。至少你们可以选择怎么死,是一头撞在土匪大军被杀死,还是拿着我的承诺像个真正的信王军战士一样保护弱小,奋战杀出一条血路。”
他回过头,远处的土匪军骑兵斥候又一次出现在月色下,这一次比上一次的刺探早了一些。
马云瑞最终怀是选择相信信王赵榛的话,他既然是赫赫有名的亲王就一定金口玉言。他还那么的言之凿凿,纵使他开口扯谎,心至少也得有点信心和本事。
最关键的,还是信王赵榛给了他们一个充足的理由,那就是酬劳。这个时代的人,其实并没有那么强大的国家和民族的概念。他们的追求很简单,那就是活下去。就这样,有了活下去的田地和工作,可以让一切不合理都变得合理起来。
千余名壮丁一起集合起来并不需要多少时间,他们用手势交流,一匹一匹马从人群飞驰而出,然后汇聚在一起,片刻之间,就已全部应到。
这帮家伙不简单,虽然比起自己的军队差,但是竟然比普通的宋军还训练有素,不是一般的人物,恐怕这群家伙也是暗打家劫舍劫富济贫的暗匪之类的绿林好汉。信王赵榛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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