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蒋谣就是用这个理由说服自己留下的。
当祝嘉译一边啃着鸡翅一边说出“你已经开始喜欢我了”的时候,她的第一反应是转身要走。这是一种下意识的反应,夹杂着负气跟……一点点的难堪。但是她知道,这完全没有必要。
祝嘉译自然是丢下炸鸡桶,上来一把紧紧地抱住她。她很生气,气得尖叫——因为他那沾满了油的手竟然放在她新买的昂贵的呢大衣上!就算她尖叫着说自己不会走,他还是不肯放手!
后来……
算了,她不想去想后来,反正这结果是她早就预料到的,既然最后一样是要躺在床上,那时候她就根本不应该假装要走。现在那件昂贵的新大衣正安静地挂在门背后的衣架上,昏暗的灯光中,她依稀还能看到它的轮廓……
祝嘉译又开始咬人,她的肩膀上刺痛了一下,让她不禁叫起来:“你再敢咬我,我要翻脸了。”
可他竟然不怕她,好像真的很笃定自己说过的那番话。他还是用牙齿咬她的肩膀,但只是轻轻地,一边咬还一边吃吃地笑。
“你很烦……”她几乎要破口大骂起来。
他还是笑,好像根本不把她的抱怨当一回事。
到最后,她被他弄得哭笑不得。好像第一次,是她败了。
“喂……”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忽然在一片寂静中开口道,“今天早上,‘他’出差之前,我跟‘他’说,等‘他’回来之后,我想谈谈……”
背后的年轻人一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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