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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黑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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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2章 欲攻先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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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氏的关系,当下自然以提拔闽人最为合适,
    若是三隅的人都加入,那基本上就变成三个山头了。
    万礼与甘辉都已经二十来岁,训练几个月便可以让他们带兵了,黄廷今年不到二十,还能参加第一期的学习班。
    找他就是因为这货特别能活,比还想多活五百年的康鸡大帝还能苟活,苟到了九十七岁才蹬腿,绝对可以收做自己长期的狗腿子。
    这么一算的话,黄廷至少还有五十年的军旅生涯时间,平摊到前期的投资成本里,自然是超划算了,某太子从来就不做赔本的买卖。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让他这个“苟活典范”带队西征,估计可以从西太平洋一直打到波罗的海……
    刘国轩才十岁,掰弯这小子还来得及,不然这货见势不妙,就得直接投靠辫子了。
    论龟缩,这货还是很有一套的,在澎湖岛上的炮群给施琅的舰队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万礼与甘辉能钢正面,黄廷与刘国轩特别能苟,绝对符合某太子“能钢又能苟”的战略战术。
    目前,辫子处于攻势状态,大明野战怼不过人家,那就只能被动防守,防守就是要苟好,不能损失太多兵力,而且“苟”就是为了积蓄发动反攻的力量。
    具体反攻时间得看祖大寿能在锦州苟多久,这货要是能稳苟三年,那再好不过了。能苟两年也凑合,但不能少于这个时间,不然某太子没时间整顿兵马。
    进一步说

第522章 欲攻先苟(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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