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放贼首,刻意避战之行为,孙传庭也不会念及旧情,网开一面。
秦军历来军纪松散,因为朝廷拖欠粮饷而自行就食,引得朝野非议不断,御史们借题发挥,猛烈抨击是常有之事。
自从太子监国之后,通过各种办法,已经拨付给秦军足额的钱粮,再像以前那样鱼肉当地百姓是肯定行不通了。
既要让秦军各部听从调遣,又须使其勇猛作战,就必须采取一套较为合理的奖赏办法,孙传庭权衡利弊,才设立了悬赏额、出兵费,并默许各部瓜分缴获物资。
在月俸的基础上,有了这些好处,将士们觉得遵守纪律也不会吃亏,反而更有更多的赚头,这才愿意服从指挥。
原本孙传庭并未设立“出兵费”一项,但考虑到光凭悬赏金额是难以让将领们养活各自的亲兵护卫的,这种家丁制也是当朝武将特有的,短时间内完全无法取缔。
为了不让麾下武将在囊中羞涩时就敲诈抢劫士绅百姓,孙传庭只得顺势而为,在作战时会给予各部一定的“出兵费”。
这个金额不会太高,一般会按照各部的人头来计算,每人一至二两,但合起来就是一笔不少的款子了。
不像无法克扣的饷银,“出兵费”即便被将领们有所克扣,所部的士卒也能领取一部分。
某太子给了孙传庭每月三十万两的自由支配作战经费,孙传庭自然也就照猫画虎,同样给了麾下将领这项费用,只不过具体发放金额要看各部的
第397章 重计收入(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