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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鼎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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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章 地方粮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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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有二十万担粮食,但顺庆府城则不到七万担而已。
    经过励精图治,顺庆府基本恢复八九成,达州恢复六七成,巴州不到五成,即便如此,每年田赋也在二十万担以上。
    想了想,杨麟有了主意:
    正如前世每个乡上建有粮站一样,现在每个集市有乡公所,完全可以就地建立临时仓库代为征收粮食。
    民众需在一个月内将粮食交给乡公所,再由乡公所租赁船只运抵州县库房,期间花费由衙门承担。
    针对官府征收粮食徇私舞弊,有的更是中饱私囊,在洪武年间就因为官吏巧取豪夺民众多交粮食的现象,则开放民间粮商代收粮食。
    民众除了将粮食交给官府之外,还可以选择交给指定粮商,全县指定7-8个粮商,农民将粮食交给官府指定粮商获得凭证后,也可以作为缴纳粮食的凭据。
    而大粮商则按照与官府签订的协议缴纳相应银两,
    一些人担心的官府不收粮食逼迫民众将粮食卖给商贩,大家自认为有足够措施预防:
    就像前世业务人员依靠提成那样,乡公所里面乡长、差役除了领取正俸之外,其他的主要依靠提成。
    平日征收商赋、关赋有一定提成。
    征收田赋、丁赋也有提成。
    如果民众如果缴纳将粮食缴给商贩,然后在向官府上缴票据的话,乡公所里面乡长、差役与里甲长不过五十提一而已,而如果缴纳实物,则是二十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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