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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鼎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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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份子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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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是农户(其实那些工匠、茶楼饭店杂货铺粮店老板也有一些农田需要下地干活的)。
    除了集市上工匠店铺之外,方圆二三十里乡下也有二十户商家。
    即便按照朱元璋所订三等九则原则,下等商铺一年缴纳1-3两纹银,中等商号4-8两纹银,上等商号则在十两银子以上。
    除了店铺管理费之外,大头是赶场收费,只要拿到集市上贩卖,无论什么东西只要价值超过1钱银子的,买卖完成后都要抽水三五厘,作为场地收费。
    这还只是日常费用,对大宗货物抽水更多:
    牛市耕牛抽水1钱银子
    崽猪1分银子
    屠宰肥猪一头5分银子
    (老毛的寻乌调查报告,当时每头牛4钱银子。从明末到20世纪三十年代,通货膨胀达到4倍左右。)。
    管理这样大一个集市,如同管理一个巨大聚宝盆一样,只要开市每天都有钱财源源不断的进账。
    这还只是日常公务,除此之外每年夏粮秋粮田赋丁赋什么的由县里面征收,但各房主事三班衙役人生地不熟,强龙难压地头蛇,这一切也需要保长的出面,如此避免在征收过程中出什么茬子。
    除了征收捐款,还有保卫集市的里兵。
    在古代朝廷最多派出知县、县丞等地方官员统御一方,而在下面则施行官绅共治,各地乡绅都有训练壮丁,充作里兵,保护地方。
    四钏偏安一隅,在明朝

第7章 份子钱(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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