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起身,脑袋瞅了瞅天边,钻进了蔓草丛。金闪闪对白珍珠和黎斯恋恋不舍,说:“你们要不要去宋叔家玩,很近。”
白珍珠看了一眼黎斯,黎斯不想扫了大小姐的雅致,点了点头。两人随着金闪闪进了蔓草丛,黄叶子守在蔓草丛外面,等着金闪闪。
黎斯和白珍珠跟在黄叶子屁股后面来到了抚仙村背面,金闪闪很高兴同黎斯和白珍珠聊天,一张小嘴不停说:“住在这里是因为宋叔喜欢清静。”
黄叶子停下了,黎斯看到了一大块空地,空地上有一个简陋的村院和一颗苍老的古树。院子里有一个小菜园,还有一个鸡笼,此外,不少山中野兽的皮毛挂在院子中间的木架上。这是一个十分典型的深山猎户的村院,黎斯来到院前,看到了昨晚的中年男子,也是金闪闪口里的宋叔。
中年男子胡子拉碴,正在用两圈铁条做一个盆口大小的捕兽夹。男子站起身,金闪闪热情的给他的宋叔介绍黎斯和白珍珠,中年男子将脏手在身后擦了擦,道:“昨晚上咱们已经见过了,我叫宋毅。”黎斯同宋毅交谈了几句,宋毅是个老实的村中猎户,靠打猎谋生。宋毅称自己并非抚仙村人,但娘子是抚仙村人,后来娘子病逝,宋毅无法忘记娘子,就在抚仙村长住了下来。
午时,金闪闪宛然一个小主人一样邀请黎斯、白珍珠在宋毅家里吃饭,黎斯发现宋毅看着金闪闪时像是一个溺爱孩子的爹,包容着他。宋毅煮好了一锅香喷喷的野猪肉,黎斯和白珍珠一阵风卷残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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