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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可是黑社会。
是混社团的。
出去打工,那叫什么黑社会,那叫打工人!
对于方世文和他的那些弟兄来说,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
打工就是给老板当狗,而且还没前途。
做黑社会多好,既能嚣张跋扈,挣的又不比打工少,每天吃喝玩乐,多逍遥自在啊!
方世文是很有头脑的。
很快就想到了其他来钱的路子。
抢劫偷东西这些东西,以前他干。
现在他干得少。
为什么呢?
因为现在到处都是摄像头。
抢劫是没前途的。
这么招摇,很快就会落网。
至于偷东西。
这个做得隐蔽一些,倒是能赚点小钱。
但就是赚点小钱而已。
能养活这么多兄弟吗?
显然不可以。
而且偷东西这个项目,实在是侮辱人。
他们是黑社会,是古惑仔。
陈浩南去偷电瓶车?
那多没面子啊!
传出去的话,怎么在道上混?
方世文想了想,想了又想。
终于让他想到了。
老本行不变,还是做修车厂。
不过,修车厂得挪个地方。
挪到哪里呢?
挪到比较偏僻的地方去。
第四百二十四章 撒钢钉(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