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特意带走并藏匿刀鞘。凶手将匕首扔在现场,而不见刀鞘,只能说明刀鞘是套在凶手皮带上的。既然在魏武身上、家里、沿途路上、水塘沟田都没有找到刀鞘,这说明凶手有可能另有其人,刀鞘被真凶挂在腰上带离了现场。最后,辩护律师向法院提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通知精神,死刑的判决,必须要慎之又慎。此案的关键证据之一缺失,嫌疑人又拒不认罪,不宜判决死刑立即执行。最终,二审改判为死缓,两年后,又被减为无期徒刑。经过几次减刑,魏武现在的刑期是17年,已经服刑14年,还剩下3年。这也是因为魏武一直坚持不认罪,减刑才比较慢,一般情况下,死缓最终都是服刑15年左右的。魏武被抓走的时候,魏冉才3岁,什么也不记得。她只依稀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就是五婶带着的,妈妈出去打工了。外婆因为厌恶爸爸的原因,根本不管她,也不让她妈妈管,最后是隔壁的五婶收留了她,要不然,她早就饿死了。一直到魏冉八岁的时候,已经读三年级了,才被妈妈接到了身边。这时候妈妈家里已经有了一个叔叔,还有一个一岁多的弟弟。魏冉进了新的学校,再也没有人叫她“犯”崽子,这才能够安心的读书学习。在老家的时候,无论在村里还是在学校里,魏冉都没有玩伴,只有五婶的儿子大刚护着她。看着痛哭失声的高大汉子,想起小时候的苦,魏冉心里酸楚,却又哭不出声音。良久,才想起一句安慰的话:“爸,你,受苦了,保重身体,听管教的话,好好改造,很快
第三章 爸是无辜的(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