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县丞,就像是一些佃户租种世家大族的土地那样,然后只是负责种田,而这个土地不属于他们。而我们把土地这个什么使用权交给那个合作社,那也就是让合作社来租用我们的土地,到时候再次把土地收成交给我们。可是这个合作社,也是由我们这些土地主人组成的,这个也有点乱啊!”
听到了这些唐朝农民终于初步理解了,这样让时不凡松了口气,不然他真的要疯了。虽然这个过程他们理解有些乱,那也就是把土地的使用权移交给这个合作社,可是这个合作社还是他们自己这些土地的主人一起组成的,这样反而让他们有些乱了。时不凡也都难以跟他们解释什么自然人和法人的区别,那干脆也就不解释了。
“没错,就是这样,你们把土地移交出来,然后互相合作,这样各自有着各自的分工。其中一部分人负责种田,有一部分人负责去代替大家服役。而代替大家服役的那些人的土地,由别人来帮助耕种。最后大家拿出粮食分给拿到代替大家服役的人,算是养活他和他们家人。选出一部分人出来代替大家服役,这样服役的专门负责服役,不用经常往返来种田了,避免耽误时间。而那些别的人也都可以全力的耕种,避免了为了服役浪费时间,耽误农时。”
“甚至,服役的人可以统一安排运送粮食,每次运送粮食,一个人都可以运送不少了,不像是平日自带粮食,路上平白无故的消耗很多。”
那些农民听到了这个
第一百二十八章 唐朝版生产合作社(二)(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