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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唐朝版生产合作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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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做一些土木工程方面的事务。当然,这些也包括交通运输等等事务,总之也就是官府通过命令无偿的让百姓为官府做事,而不用给报酬。甚至这个过程当中所产生的粮食消耗,还是要百姓自己承担,自己带着粮食去帮官府无偿做事。

    唐朝的规定普通百姓成年男丁,每一个人每年都是要为官府做徭役二十天,如果不做徭役要要缴纳一部分绢布作为抵消徭役的花费。当然,也许一般人只是认为一年二十天,不算什么。

    可是古代农业生产,只要是稍微懂得一些农业基础的人,都会知道农业是非常讲究时候的。有时候晚了一天,就可以耽误不少收成。一旦为了官府做事耽误了农时,那最后一年的收成都会锐减。

    甚至徭役有时候耽误的远不只是那些天,服役的地方有不少时候都不是在本地,而是在远处。这个路程也是一个时间,官府一次服役也许只是要你来做几台,可是路程却同样也是几天了。这样这样一年下来,耽误的时间往往比正规的官府都的徭役都要多几倍都可能。这样对于农业损害,那几乎是致命性的。

    隋朝百姓最怕的也是徭役,这才是大量逃亡的缘故。官府不但长期要求百姓做事,不但不给钱,并且还要自备粮食。路程上耽误的时间,有时候还比正式工作要多很多。往往有时候刚刚去远方服役几天,结果回来之后又被喊去别的地方。这样到处跑,路途耽误的时间,花费的粮食,远比在工作时候多了很多倍。

  

第一百二十七章 唐朝版生产合作社(一)(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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