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宜良八成以上易于耕种良田,也全在这里面了。
土地分配的章程是杨猛定的,良田肥地易于耕作,这些是杨猛招徕刀手的本钱,不能分给庄农佃户。而这些庄农佃户精于耕作,产量低一些的中等田地和山田就是要分派给他们的。
依照每口人两亩肥田的标准,折算出了分配土地的数量,中等田每口人三亩,山田每口人四亩,人丁少的农户,尽量分配中等田,家口大劳力多的,则是分配山田,当然田地还是属于杨家,那些庄农佃户只有耕种的权力。
地租杨猛也是要收的,粮食的作用太大,杨猛的手里必须有粮。只不过这地租,比起别的地主要低了太多。
肥田三成,相比其他地主的七八成甚至九成往上,对庄农佃户来说,绝对是天大的喜事。中等田两成到一成半不等,山田一成半到一成不等。
这些土地也不可能全部种粮,对于那些种瓜果蔬菜的庄农佃户,杨猛也开出了绝对合理的置换地租的办法,以当时宜良最低的粮价,折换现银缴纳地租,这比以前的折价法子,强了百倍。
以前折价交付地租,庄农佃户至少要承担一成至三成额外费用,以最低粮价折现,其实是庄农佃户占了便宜,但这些许利润,在杨猛眼里没什么所谓,。
这样的地租,绝对能让所有的庄农佃户,吃饱喝足之余,手里还能存下可观的余粮,能吃饱喝足,手里有余粮,农民就是最为安分守己的。
第四十八章 农兵(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