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是不行的,毕竟内地的话,对于政治问题是优先考虑的,你一个法官不听上头打招呼,自己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完全由着自己的性子,你把领导置于何地,你想怎么样呢?嗯!
“陪审团和大律师们也是很让人头痛的。”曾处长对林萧诉苦道,“**官一般来说还比较容易受到影响,会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但是陪审团那边儿,完全就是大家凭着一时脑子发热来办事儿的,我们很难控制这里面的一些情况。”
陪审团这事儿,也确实是港岛法律有别于内地的一个显著特点。
众所周知,实施宪政法治的关键和难点,并不在于立宪修宪和制订颁布法律,而在于能否有一个秉公执法、廉洁**的司法机构。
否则的话,再好的宪法和法律,也只是金玉其外,徒有其名。
而陪审团制度在遏制司法**,保障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促进司法民。主和提高公民素质,防止司法部门独断独行和主观片面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价值。
可以说,陪审团就是遏制司法**的防护堤坝。
陪审团成员一般在附近社区随机选出,而且就某一特定案件而选出,使案件利害关系人来不及引诱和贿赂陪审团成员。
即使利害关系人企图贿赂陪审团,但由于陪审团是有十二人组成的,往往使当事人在贿赂成本很高的情况下望而却步。
在某些重大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
第一千一百一十章 控制不住场面...(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