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
“我们当初还从他家里搜出过发霉变质的药材,更有证人看到过,他将发霉的药材稍作处理,然后就用来卖给我们村民治病,简直无良。”
村民们,一个接一个,发表自己的看法,和阐述事实真相。
打官司,本就有一个辩论过程。
这些话,他们都熟记于心,马律师很早就告诉过他们了,要他们一定要抓住重点。
邓光耀把人毒了,这个可大可小,但是如果着重点,放在他没有行医执照这方面,那他就要更加理亏了。
没有行医执照,这是真的,你逃避不了。
没有这个东西,你就是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就是罪,治出了问题,更加是罪上加罪。
“既然有证人,那么证人可否出席在法庭内?”审判长问。
“有,证人就在这里。”有村民指着马老四。
马老四作为邓光耀的邻居,可是铁证人员。
公诉人问:“证人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马老四,年纪47岁,明水街人氏,也正好是邓光耀的邻居。我曾亲眼看到邓光耀在整理一些发霉变质的药材,这些药材被处理一下,再度被用来医治村民。我早就料到早晚会出事的,当初劝他,他也不听。我就说这人,为了钱,心都黑了。”马老四惋惜地说道。
公诉人说道:“作为证人,你的一言一行,皆是呈堂证供,关系着被告人后续的宣判,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刚才的
173章强词夺理(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