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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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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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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风一吹就散了。”
    年少的喜欢可以很重,也可以很轻,可以很久,也可以只是一闪念。
    没人规定喜欢一个人就要一辈子,更何况何让觉得,对方是祝遇晴的话,这点喜欢确实不值钱。
    下课铃响得突兀,晚自习结束了,门外响起窸窸窣窣的打闹声,把梦一样的寂静打破,何让重新回到热闹的凡间。
    “如果这是你想要的话,那你做到了。”
    何让推门出去。
    他想起来刚刚他声音低沉地叫她,仿佛有什么话要控诉,但话哽在喉间在挣扎里烟消云散,使他忘了当时要说什么。
    其实还能是什么呢?
    无非是,祝遇晴,你终于把喜欢你的何让杀死了。
    你杀了何让。
    你杀了那个拥有大把可以挥霍青春,却因为你慢慢收敛了心思,杀了那个年少被你惊艳,最后又被你掐灭喜欢的何让。
    ——你喜欢祝遇晴什么呢?
    林白越真的问过他,何让说不知道,他那时是真的不知道。
    他很早就喜欢祝遇晴并很早就知道那叫喜欢,那时他还上初中吧,就已经听说过祝遇晴的名字,她眉眼浓艳地出现在他面前,十六七岁的女孩子恣肆洒脱,喜怒哀乐都呈现在脸上,连厌世都不加掩饰。
    他大约是羡慕她的吧,她有自由的不被束缚的灵魂,人总是容易迷恋上别人身上自己缺少的东西。
    他的喜欢很长,轻飘飘地垫在心尖处,成为空闲下来

不喜欢了(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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