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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望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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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二章 血泪盈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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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信“入土为安”这一套。几百年后,为什么常有官司双方“抢尸”的事情发生,不就是因为尸体是关键证据。火化尸体,也是烧掉了关键证据,剩下的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双方扯皮。虽说如今奉旨下来查案的钦差是王守仁,是沈瑞信任之人,可随即到来的江苏学政会协同办案,谁晓得会不会在中间和稀泥。

    即便何氏不提,沈瑞都会建议她暂时保留沈玲遗骸。如今何氏提了,沈瑞便道:“小弟名下有处私宅,就在城东,要是玲二嫂不嫌弃房屋陈旧狭小,就先将玲二哥送到那里,等到管事落定,小弟再奉二嫂回南京。”

    家有长辈,就是嫡亲小辈办丧事都要从简,更不要说沈玲并不是二房子弟。沈瑞提了“名下私宅”,就是为了省了其他人口舌,私宅借何氏停尸,也就不会冲撞到二房长辈什么。

    何氏面带感动,可却不是不知好歹之人。沈瑞的安排虽与规矩上不差,可好好的宅子停灵办丧,又不知多久,以后宅子买卖都要折损,自住也多有忌讳。于是,何氏便道:“谢过瑞二叔好意,只是亡夫到底不是正寿而终,还是麻烦瑞二叔帮我寻一处寺院道观停灵。”

    沈瑞皱眉道:“如今正值盛夏,若要停灵,在外头不方便。况且玲二嫂年轻、楠哥儿年幼,也不好在外头守灵。要是玲二嫂不愿意借用别人之地,那处宅子小弟便作价五十两银子转给楠儿哥,总不能让玲二哥儿在松江连寸土之地也无。”

    沈瑞名下产

第五百一十二章 血泪盈襟(二)(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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