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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望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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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顺水行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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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民船最后。

    为防有人借贡船谋利,朝廷有律令,从江南往京城运送皇贡的贡船“不许载诸人,不许载诸物”,在沿途水闸,对于贡船的搜查也极为严苛。

    可是上有政策,下游对策。

    南京本就是冷衙门,捞油水的地方少,这隶属南京各衙门的九百九十八只贡船,就成了摇钱树。

    贡船上不许载人,那就不载;不许载货,那就不装,可贡船船队中,可以塞只官船之类的。

    沿途司税太监之流,看在南京司礼监面上,对于这些船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行。

    一来二去,这成为贡船队伍的潜规则,往来人员货物,几乎明码标价。

    为了配合贡船速度,随行船只都不算大,可也委实不算小。

    沈瑞等人搭乘这一只官船,船长二十七丈,船阔八丈。

    船上搭乘的,除了徐氏领着外甥、外甥女并一干沈族子侄晚辈之外,还有原品致仕还乡的南京工部侍郎一家,进京升转陛见的三位南京六部司官,还有来苏州公干完毕返京的御用监少监,南京锦衣卫受命进京的一千户、一百户。

    御用监少监是从四品,锦衣卫千户是正五品、锦衣卫百户正六品。

    大明朝权利中枢,名义上之掌握在皇帝与阁臣手中,实际上是皇帝通过厂卫行独断之权。

    因厂卫的存在,内官与锦衣卫气焰熏天,使得官民百姓谈之色变。



第一百二十七章 顺水行舟(一)(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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