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不起也租不起这类高阶房的人,小阁楼则成为他们的栖身之地。一间阁楼经常还不至住一户人,从卖艺者,小商贩,戏子,穷愁的诗人或单身艺术家到十里洋场的失风之辈都有可能曾在这里旅居过,这也是洪月笙喜欢这里的原因,方寸之间流露的街巷气味,都让他有种熟悉的感觉,更何况,比起他过去在地下迷宫终日难见阳光的简易住宅,已经不知道好了多少倍了。
“嘭!”窗口传来石子敲击到玻璃上的声音。
洪月笙循声走向窗口,还没到就“嘭!”的第二次声响,是窗外有人在扔石子。
他打开窗,往外探头看,第三颗石子正好飞上来,他赶紧闪过去。
“嘿!BROTHER!”竟然是仲久,手上拽着白虎,旁边还停着一辆打着火的黑色轿车。“你TM怎么住在这鬼地方来了,害得我一通好找!”
“那你又怎么跑这来了?艾米丽他们告诉我你去参见晚宴了啊!”洪月笙问他。
“那些美达布索亚大餐我吃不惯!”仲久耸耸肩,“走,我带你下苍蝇馆庆祝下!那才是真正的晚宴!”说罢仲久冲着他摆手。
“庆祝什么?”
“怎么那么多废话啊,跟我来就是了!”
透过高倍长筒望眼镜看到洪月笙走出阁楼上了仲久的车后,观察者放下望眼镜,按下通话器:
“Report,he’s_left.(报告,他已经走了。)”
第三十四章:晚宴(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