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有一些明白人。大家都不笨,一想就转过来了。
以前,明教是一个江湖教派,可如今,明教是一个控制大块地盘的朝廷,不能再用教派那一套了。有了这个认知,他们看时也很认真。
这部法典,林长生之前就看过了,他把里面重要的东西划了红线,特别表明,如第一条:人生来法权平等。在法面前,谁都一样,没有例外。还有第七条,江湖者武力强大,动辄取人性命,若恶者,尚可;若善者,岂非为恶?故,无故杀人者,诛!
这条与后世大陆的法律不同,有些普通法的影子。无故杀人,就是你胡乱杀人,这样的人要杀人偿命,但如果杀的是恶者,经百姓举证,则无罪。
显然,这是朝廷对江湖势力的一种妥协,或许也有侠王府的影子在。但就林长生看来,这条法律比大陆法单单的杀人偿命好多了。
而且,这回保留一种“侠”的精神。这也是大陆百姓欠缺的。
很快,一人就过去了,他们也看了一遍法典,众人齐齐惊叹,尤其对林长生划出的那些东西,看似与大家的理念冲突,可换个方向一想,自己等人做的,不就是法律规定的吗?行侠仗义,不正如此吗?
吃了晚饭,众人开始了讨论,过程很顺利,他们就按照这部法典,结合明教教义与世俗道德,自行定下了自己的法律体系。
当然,他们这套法典与朝廷的还无法相比,有很多疏漏处,但这是一个好的开头。
278 法典(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