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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末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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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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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一次,“你还有什么要提的?现在可以说出来。”

    周娘听得很仔细,问的也细致。可以看出来,这十数日来周娘该一直在思考这事。

    一个时辰过后,黄麻纸写了两张,陈平与周娘才终于是敲定下了私契的细节。

    主要有三点,一个是时间和场所,因为是计件工资,且牙刷材料简单,时间和地点由周娘自己选。最后规定的是周娘每日至少得做出二十把牙刷交给陈平,否则就要扣除一部分的工钱。

    第二个则是工钱的支付,每日支付并不实际,陈平还有其它的事要处理,私契中规定每月初支付上月工钱。如有拖欠,则按息补足。

    按息补足这点是陈平自己提出来的。

    最后一个则是私契的时间,也就是私契的期限。同周娘签订两年的期限,到期后再根据周娘的意愿选择续签或者是终止。

    天色黑的下来,桌上点着油灯,周娘捏着三枚铜钱,有些心疼的看着灯油:“就是缓上一两日也无妨,这油灯点着浪费,不如是掐灭了吧?”

    “无妨,这本也是我想做的。今日连夜做出来,明日也好是与你签了契约,这样我也有能早日取牙刷,去换上些银钱。”陈平笑着道,“你可不能挡着我赚钱啊。”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与周娘签订的这份私契是首份劳动合同,怎能不让人激动?

    “我家中还有些牙刷,我能拿来吗?”周娘起身要走,问着。


第一百七十四章 劳动合同(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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