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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在一六二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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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七五 关于短毛“年贡”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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谦益王璞那边谈成后也很得意,觉得自己为朝廷省钱了——根本原因在于双方对“招安”的观念截然不同。在对面明朝官员们心目中,大凡朝廷招降纳叛,从来都是要给钱给官位,付钱出去的。比如先前招安郑家,除了给郑芝龙封官之外,还要每年额外给郑家一笔钱充作军饷,虽说数量其实远不足以让郑氏支撑他们的私军,但这是惯例。
    大明立国二百余年,还从没听说招安土匪后,反能从他们那里弄到钱的,况且琼海军还白送了吕宋,大员二岛给大明……
    总之,双方都觉得自己在这场谈判中占了大便宜。所以他们不约而同的在这方面都采取了低调态度,对外很少大作宣扬。也正是因为如此,新一届委员会的同仁们直到现在,才了解到关于“年贡”的具体数额,而先前只是听参与谈判的人和上届主席李老爷子模模糊糊说过一句:咱们在这方面绝对没吃亏。
    “如果这么算的话,我们先前在山东一战时已经从年贡里扣过军火弹药钱了,这一年的年贡都扣光了也不够啊”
    石亦生回忆起当初在山东作战,先前都是自己在打。但在最后一战,火烧黄县的时候,却是应了行营统帅朱大典的要求,当时说好消耗掉的火箭弹全是要找大明报销的,但不需要他们付现钱,也是从年贡里面扣除。
    当时解席开出来的价格是每支火箭五百两白银,两具发射架共四十支,正好两万——这个价钱当真是很公道了。明军方面也完全予以认可,并由朱大典

四七五 关于短毛“年贡”的说法(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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