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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在一六二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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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八 唇枪舌剑(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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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州岛及其所占之各羁縻州府。”
    “第四条:岛上一应刑律司法,仍行大明律例。流刑苦役以下,可由岛上官吏自决,但若有勾决之人犯,须上报刑部核准。”
    “第五条:南海西夷诸国,凡向大明纳贡的臣属之地,琼海军不得擅启边衅。其余不服王化者,是战是守,可由琼海军自专,务使不堕朝廷天威,不令其骚扰沿海为要。”
    “第六条:大明律令禁海,念琼海军僻处外岛,人烟稀少,特许其自中原招募流民,充实海外诸岛;又另许其与西夷外藩交易,以募民养兵。”
    …………
    这些条款明显是根据他们先前那份谈判纪要所制定,既兼顾了明帝国的面子,同时又把司法,人事,行政等重要权力尽可能的保持在朝廷手中,也尽量考虑了短毛的实际需要――相较于前半部分的高傲自大与想当然,这份招抚文书的后半部分。才真正象是一个政治谈判纲领的样子。
    当然这些条款和穿越众所期望的还有些差距,不过总算是个能够用来讨论的范本了。而王璞此来显然也是准备好做解释的,待大部分人将那些条款传阅一遍之后,他向这边众人再次拱手道:
    “诸位先前所看到的上半阙,乃是朝中大员们最初的想法。我大明朝招降纳叛,历来都是以分化瓦解,使其不能继续为害为要。朝中大员按惯例行事,也属寻常。钱大人出行之前负有使命,这些条款他也不好随便放弃的。”
    如果是刚才王璞

三一八 唇枪舌剑(四)(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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