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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倾城:噬心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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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三章:公堂辩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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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罪,但也应该及时将人送还给失主才行。至于买人的损失,就只能自己承担,谁让他识人不清呢?

    若是放在两个平民百姓之中,只要另一人能出示拥有这女人的证据,这买人的倒霉鬼,就只有把人双手奉还的份儿。

    而此时,严誉恰好能出示那买妾文书。所以只要他一日没写出妾书,这女人就是他的。依着常理,沈凌理应归还。严誉要给他一些补偿,是出于仁义;不给他补偿,也是应该。

    都说皇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若是他今天不这么判,一定会有人说他不秉公处理、巴结权贵。这事儿若是被越传越大,就算传到皇上耳中,皇上也未必会站在他这一面,反而会怪罪他呢!

    在皇上眼中,一个小小的沈凌算什么?或许皇上早就忘了他是谁了。但风国吏治的名声,皇家的名声,皇上却是不会忘的。若是因他处理不当,而使得百姓恩纷纷诟病,皇上一定会责怪他办事不利。说不定啊,直接撸了他的官都有可能呢!

    如此想着,岳槐觉得,沈凌是一个颇为明事理的人,所以不如先秉公处理,给围观百姓和严誉一个交代。之后如果沈凌真的很喜欢这女人,大不了由他出面,想办法再将人悄无声息地要回来就是了。

    岳槐虽说觉得严誉过了这么久才来报官很有些蹊跷,但在这种情况下,却也没有办法顾及太多。不管是有什么样的蹊跷,此时身在公堂之上,他只有断好眼前的案子才行。这才是他该尽的本分。先

第四百一十三章:公堂辩驳(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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