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
小姐的那把蓝冰玉面扇,那可是太后赐的,据说风国仅此一把。如今这手串儿上,珠子颗颗玉润,成色绝对不比那把面扇差。而且珠子都是指甲盖儿大小,用料很实在,从用料数量上,也比那扇子少不到哪儿去。如此贵重的东西,理应是身份贵重之人所用,她哪儿能配得起呢?
若是戴在手上,不是徒惹是非么?既然是不敢戴的东西,收着,岂不是浪费了这天物?莫不如让靖王送给配得上它的人。
“有什么戴不起的啊?就只是一个东西而已!给你买的你就拿着,哪儿来的这么多废话啊?”
“哎呀我看你才是废话多好吧?我说不要就不要!你自个儿留着戴吧!”
“这是女人的东西,我怎么戴啊?”
“那就留着,给你的王妃戴!这可是好东西哪,留着送给自己的王妃,也不算寒酸。送给一个朋友,你不觉得浪费,我都替你觉得可惜哪!”初夏硬将手串儿塞了回去。说着就要往回跑。
靖王拽住了她,直接将这手串儿顺着她的衣领塞了进去:“本王说是你的,就是你的!啰嗦什么!”
“你……”气得初夏直跺脚!
他把这东西塞进她的肚兜儿里了,让她怎么拿出来啊!
“我什么我啊?之前在淮滨府的时候不是说过的吗?你给本王洗衣服,本王付你工钱。喏,工钱已经给你了,以后可千万别说本王赖账!”
“
第二百一十二章:个人所(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