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本来就因为容貌而显眼的庄华不知道自己这一路上吸引多少人的目光,她对于无关紧要的人和事情,通常是视而不见的。
正走着,忽然肩膀被人拽了一下,庄华一腿后退,稳住了身形,然后回身,后退一步跟身后的人拉开距离,皱着眉,看着脸上就差写着“我是纨绔子弟”的那个纨绔子,和身后几个就差在脑门顶上标着“我是狗腿子”的几个狗腿子。
“半路拦住在下,有何见教?”庄华很有礼貌地打招呼,她对于这两种生物敬仰已久,原来的世界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天带上若干个狗腿子,然后在大街上瞎晃,然后再碰见美女的时候调戏一下子。
事实上她确实做到了——狗腿子的那个职位,就是一堆损友聚在一起,组团泡妞,帮一个人追女朋友。纨绔子弟这个职位还没轮到她,她就穿了。
然后到了这里之后,她也一直没机会见识这种生物,程隽不算,那顶多就算是叛逆期的中二少年。今天有幸得见,感觉还不错,就是这个“范儿”。
那个一看就被酒色掏空,贼眉鼠眼,一身一看就知道很有钱的公子哥眯着眼睛像是打量货物一般打量了庄华一番,说:“美人可有约?若是无人约,不如与在下前去饮酒赏月。”
“我有约了。”庄华很是认真的回答道。
“反正夜色还长着,不如没人先与我约,在去赴别人的约啊。”说着,手爪子就朝庄华提着灯笼的手上摸过去了。
257一场平静的英雄救美(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