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且问你们,可还有长辈在世?”
两个人摇了摇头,姜田又问到:“那你俩私相授受可是出于真心?”
奸夫急忙表态:“老爷,我是真的喜欢玉珠,也想娶她。”
“嗯……”姜田点点头,然后转头看着女孩:“你委身于他可是出于自愿?”
女孩在这么多人面前被问到这种问题,虽然面相大窘可还是轻轻地点了点头。姜田笑了笑然后说到:“你们都是自愿那何不结为夫妻?既然你们的长辈都不在了,那我就做主当个媒人,你们可愿意?”
这还有什么不愿意的,于是事情就以有**终成眷属而告终,但是在对外宣传上,姜田的说辞就变成了现有法律没有阻止非婚男女结合,只是怕将来孩子出生之后没有合法的父母,所以就替他们补上该有的手续,并报备给新成立的北京@公@安@局,让这俩人成为了法律上的合法夫妻。一直以来对于人的这点@欲@望,中国社会都是采取存天理灭人欲的准则来处理,不过当权者也未必是圣人,朱熹不也管不住自己下半身嘛,所以实际在法律上也是睁一眼闭一眼,普通人家就算出了这种事情闹到了官府,原先的老爷们也是能撮合就撮合,除非一方已经结婚,属于婚外情的范畴,否则基本的处理流程也就不过如此。但是姜田的理由很让人玩味,因为他第一次指出了新朝的法律中没有规定未婚男女通奸的罪名,不仅如此还公开表示对于这种自由恋爱不否定也不提倡,这属于公民的权利
第一百二十八节、婚姻法新解(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