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俊勇还等着我们呢!”
富顺忐忑不安地坐到后座,颤抖的双手不知道该放到什么地方,生怕自己发黄的手指和灰扑扑的衬衣弄脏了女孩的白裙子。没想到小巧玲珑的云梅,载着一个一百多斤的男人,轻车熟路里驾驶着自行车很快就到达了目的地。
那嫩如白雪的小手,终于还是伸到了俊勇的跟前。那对亲密的恋人,已经把富顺当成了最好的朋友——在朋友面前,他们很自然地牵手。
那天晚上,云梅和她的声乐团在学校的大礼堂里演出。俊勇和富顺成了前排的观众,每一幕出现,每一曲落幕,都引来了阵阵喝彩。参加这样的音乐会,对富顺来说是生平头一次,这个在杨家湾连山歌都听不太懂的小伙子,竟然那么专注地倾听着这礼堂的天籁,凝视着服装千变万化、声音千回百转的云梅。随着音乐的此起彼伏,他的内心也跟着波动,仿佛置身绚丽的童话世界。
俊勇经常邀请富顺去他的宿舍。富顺也因此知道,云梅这样的乖乖女并没有和俊勇同居,也没有住校,而是住在离这里还有十多站路的宣统北大街华建干部宿舍。云梅和俊勇见面的时间也并不多,只有周末的时候两个人才会在一起散步聊天……
云梅希望俊勇自学考大学,俊勇可能对这个要求有些反感,他实在不想去学校读书了。为此,俊勇揪着富顺去喝了一顿酒,嘴里念叨着马云梅可能看不起他这个中专生,没煮熟的鸭子早晚得飞了。
想到
第一百一十一章 白莲花(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