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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游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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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忠孝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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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父亲走完人生的最后旅程。接下来的几日,高秋娘衣不解带侍奉在床前,每天拉着父亲的手和他说过去的美好回忆,她能感觉到父亲似乎在倾听,神情变得越来越平静和安祥。
    终于,高励静静地去了,抛下他所爱的人,忘却他曾经拥有的富贵荣华,忘却他曾经经历的腥风血雨,他不再属于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也再不属于他。
    按照隋朝的治丧礼仪,高秋娘是出嫁之女,三日大殓之后即可返家,在长孙府为父亲守即可。大殓之后,高励的灵柩并不立即下葬,而是先在祠堂存放,要通过占卜确定日期在三个月内下葬。
    高俭作为高家唯一的嫡子,要为父亲守孝三年,这就是所谓的“斩衰三年”。说是三年,实际上是两年再加上第三年的头一个月。
    按照仪礼的规定,守孝期间不能任官、应考、嫁娶,夫妻不能行房,不能生子。在居住方面,死者未下葬之前,子女要在灵前搭个临时的草棚居住,下葬之后嫡长子要在坟前搭棚居住,草棚的四壁可以涂抹泥巴挡风,守孝期满后才可以回家正常居住。
    在吃的方面,子女在父母去世后三日内不能吃饭,百日内早晚只能喝一碗粥,百日过后可以吃蔬菜,满一年可以吃蔬菜、水果,满两年可以用酱醋调味,守孝期满才能正常饮食。
    由于仪礼规定过于严格,许多方面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民间很少有人真正遵守,只有官宦人家或者是士人明面上依礼而行,而私下里也是有所变通。官府对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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