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
佛克瑞斯。那在哪?
她的家又在哪?
无所谓了,反正伤口即便是坏掉,也会重新长好的,与其他的吸血鬼不同,即便是不需要血液,也可以维持生命。
即便是阳光。也无法灼伤她的身体。
但是。她还是太弱小了。
在去往佛克瑞斯的路上,那两只刚刚成为吸血鬼的人,已经被暴怒的村民杀死了,现在大概早已经化成了一缕黑烟。
原本被追杀的乞求变成了憎恨,原本的泪水被愤怒所替代。
人类只不过是将自己定义成了最上端的狩猎者而已,只不过是骄傲自大的以为自己是食物链的顶端。
——他们都该死。
不知何时,她的大脑里已经产生了这样的印记。
——那就按照吸血鬼的生存方式去存活吧,白天躲在阴暗的石洞里休息,只是那些尸鬼的气味与偶尔发出的渗人声响让她感到害怕。
不过吸血鬼嘛。少休息一些时间也没什么的。
鞋子早已经没有了,赤着白嫩的脚丫,虽然偶尔的石头会弄破脚掌,但是伤口是会自己愈合的。
在一次次的忍受疼痛之后。她学会了麻木,学会了忘记伤痛。
身上还是那件破损的连衣裙,原本洁白的颜色,已经变得肮脏泥泞,若不仔细去看,已经无法辨别原本的色差。
呵,这是符合吸血鬼的颜色。
佛克瑞斯果然是
第二十九章 吸血鬼事件 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