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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唐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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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回、长安保卫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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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时来说,朝廷向老百姓招兵是有标准的。

    朝廷向老百姓招兵有五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三年兵役”。“三年兵役”就是每一个男子都要向朝廷服三年的兵役。这“三年兵役”,也是最基本的层次,也是最轻的层次。不过,这“三年兵役”的层次只有在和平年代才能执行,如果是战争年代,朝廷需要更多的兵,光靠每人“三年兵役”当然是不能满足需要的。因为战争年代需要很多的兵。

    第二个层次,是立个牌子在那儿招兵,谁愿意当兵谁报名。自愿当兵。这第二个层次,如果朝廷需要的兵不是很多,也可以满足。可如果朝廷需要的兵再多了,就不能满足了。

    如果第二个层次还不能满足,那就需要实行第三四五个层次。

    第三个层次,每一家有弟兄数人的,除留其中的一人在家以外,其余的全部当兵。例如,家中有弟兄两人的,就留其中的一人在家,其中的另一个人当兵;家中有弟兄三人的,留其中的一人在家,其中的另外两个人当兵,……。以此类推。

    这第三个层次,也比较为老百姓考虑。可以允许一个人在家。当兵打仗自然就难免阵前伤亡,万一有了意外,也不至于这家的老人将来无人照料,也不至于这家将来绝后。

    第四个层次,家中有壮年男子多人的除留一人在家外,其余的全部当兵。这里所说的“壮年男子”,是按年龄所规定的。一般是十八到四十五岁。

第三十六回、长安保卫战(二)(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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