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知道这一点。
普雷斯顿是在上头将亚当和契科夫都塞入流浪区的时候也没敢放个屁,他怎么敢在这种敏感时刻推荐自己去调查自燃案?这不是等于站在五人小组的会议室门口骂街么?还是大张旗鼓的喊‘你们五人小组的眼光不行,整个凶杀科的精英都不如我普雷斯顿手下的一名巡警。’。
他没这个胆子,也不可能傻到这种程度。
“周?”普雷斯顿在周末思索的过程中,提醒了他一声,因为普雷斯顿发现他愣神了。
周末开口道:“这件案子实际上作案手法很普通,只是掌握了普通人没有掌握的偏科知识而已。”
普雷斯顿这次没打断他,心里却悄悄的否定了周末。
凶杀科可不是德州小镇上的警察局,那里的鉴证科在米国能排进前三,除了康州、拉斯维加斯的鉴证科以外,这里的鉴证人员是最好的……连这些人都找不到作案方法,你竟然敢在如此环境下说罪犯的作案手法普通?
“sir,凶手只是用了障眼法,在阿曼达案件中,凶手将死者约到了海边,用自己的西装披在了死者身上,而后死者自燃,凶手被捕时,身边有一个带有他指纹的贝壳。”没有经过组织的语言按照周末的破案思路的被说了出来,乱的让人根本看不懂前后顺序,普雷斯顿听的晕头转向。
“这就是所有人将目光聚焦的地方,凶手、死者、衣服、贝壳完全遮挡了所有人的
第二十一章 什么是自燃(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