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会见面的——就算为了他那个混账的猪皮镶金手提箱,也躲不掉啊。老,比较清醒、严肃,而且一片祥和。他像那种学会了闪避拳头的人,穿着一件牡蛎白的雨衣,他说“我们找个安静的酒吧喝一杯。”口气活像他十分钟前还在这里。“我是说,你有时间的话。”我们没握手。我们从来不握手。我说“我们到我家去拿你的时髦手提箱。那玩意儿让我心神不宁。”他摇摇头,说“你就好心替我保管着吧。”“为什么?”“我就想要这样。你不介意吧?它跟我没变成无赖汉之前的那段日子有点儿牵连。”我说“胡扯。但不关我的事。”“假如你是怕被人偷走——”“那也不关我的事。我们去喝酒吧。”吧,车上有个薄薄的帆布遮雨篷,底下的空间只容得下我们两个人。车内的装潢是浅色的皮革,配件看来像银制品。我对汽车不太讲究,但这鬼东西确实让我流了一点口水。他说秒速可达六十五。车内有个高仅及膝的粗短小排挡。“四速的,”他说,“他们还没发明代替它的自动排挡。其实不需要。连上坡都可以三挡起步,反正车流中最快也只有这样了。”“这儿的人不会调。“我对酒向来不讲究。你跟曹窖合得来吗?我那条街上的人说他是坏蛋。”他身子往后靠,显得思虑重重。“我猜他是。我猜他们都是。但他外表看不出来。我可以告诉你一两个在北华市属于同一路数的浪子。兰迪不烦人。他在松海市是合法的生意人。下回你到那儿的话不妨查查看。他会成为你的朋友。”“不见得。我不喜欢流
第一千一十七章对付电竞新秀(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