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看法:“我看了之前收集到的资料,虽然报案人不同,之间也没有任何交集,但是除了一起案件以外,其他案件都是报案人再听见有人喊‘着火了’,确认发生火灾之后立刻报的警,商业区的报警人员一般是晚班的值班人员,住宅区的一般就是小区内的住户。基本上都没有值得怀疑的地方,但是我觉得可疑点就是那个喊‘着火了’的人。这些案子都没有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基本上就是一些财产方面的损失,看收集来的现场报告应该是在火势并未扩大的时候就得到了有效控制。所以。”我吃掉了一个鸡蛋糕之后说道,“我认为是纵火犯在点火之后就马上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然后及时让别人将自己引发的大火扑灭。而对于唯一一起没有提到这种情况的是因为报案人听见了仓库后面有窸窸窣窣的声音,跑去看的时候,发现有人在后面,正要追的时候发现仓库内的一些纸箱已经被烧着了,所以也就没再继续追,而是赶忙报了警。我之所以觉得这个案子和其他案子属于一个系列的,一方面是因为刚才我推测其他案子可能是纵火犯在纵火后‘贼喊捉贼’,而这次不幸被人发现而做的推测,另一方面,你看他和下一个我跳出来的案子的间隔时间,只有三个星期。这些案子的发生概率基本上都在每三到四个星期一起,也就是之间的间隔不会超过一个月,嫌犯就又会在这所城市引起一场火灾。另外。你看这些纵火地点,你将相对的两个火灾现场连线,让它们交叉汇合在一处。你发现了么,这些地点最后都
第三章 贼喊捉贼露马脚(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