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所见,故疑其中有弊么?不妨今日在长官面前,再试验一番,如何?”
是勋轻轻摆手:“不必了。”
耿县令又问:“那么,是长官得到了所谓借种生子的证据?便请出示,以免真的无辜受戮。”
是勋轻轻叹了一口气:“前一日派人搜检王、宁两家,并未见乡民所传借种生子的契书——某并不认为屠县丞搜证有何遗失,询问有何不实,某只是说,所判不公。”
他这么一说,倒勾起了耿县令的好奇心来了。其实这件案子本来没他什么事儿,只是屠县丞受了黄县尉的请托,判了宁可死刑以后,他觉得这活儿太粗糙,漏洞太多,考虑到行县之期将近,就暗示屠县丞把判卷快马报去郡府,还在修改官库账目的时候,顺便就把那份契约也给修了。原本是出于官官相隐的目的,况且那俩货的丑事真要给彻底兜出来,身为一县之长,他脸上也不好看。结果督邮来了,果然揪住这案子不放,耿县令就去找屠县丞,说长官分明想给咱们来个下马威,要不是我帮忙遮掩,你这关就很难过去,怎么样,本该我出的那份礼,就劳烦兄弟你行吗?
昨晚他对这个案子也揣摩了很久,听屠、黄二人所说,宁、王两家所藏的契约,都已经搜出来毁掉了,而他自己当时也留了个心眼儿,不但篡改了官藏的契约内容,干脆连中人名字都换了,如今一来,只要隔壁老王不改口,这案子就翻不过来。等今天督邮还说案子能翻,他也挺好奇的,先用话挤
第十四章、人治社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