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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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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乡野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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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小钱的处罚吗?

    他派吴质去搜检宁家和隔壁老王家,是因为按道理契约应该一式三份,双方定约人各执一份,再抄录一份在官府备案。如今既然官府的契约已经被删改过了,那么要是能找出那两份来,就可以证明当初确实是借种生子,宁可不该死刑。当然啦,瞧耿县令那机灵劲儿,是勋和卢洪都怀疑那两份契约不是被毁了,就是也被删改过了——毁了的可能性最大。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尤其宁可本人是压根儿不知道老爹跟人家立过这种约的,所以契约藏在家中哪里,还是早就被老爹宁彤给毁掉了,他根本就一头雾水,说不定耿县令他们就没能找到,更说不定自己运气好,竟然这回被吴质给搜出来了。

    可是自己真有这种好运吗?好吧,就算真搜出契约来了,救下了宁可的小命,可是顶多算屠县丞断案不明,也没法证明他跟黄县尉有勾结,要谋夺他人的家产啊。断错了一桩案子,哪怕是差点儿把个无辜送上了断头台,这罪过都不至于剥掉他的官服,而那最可恶的耿县令,更是完全可以脱身事外。不爽啊不爽,怎么琢磨都是不爽!

    临近黄昏的时候,吴质和卢洪都两手空空的回来了。果然吴质就没能搜到契约,他还禀报说,隔壁老王初次告发宁可殴父的次日,县署就已经派人过去抄捡过了。至于卢洪,他说账目上多有删改,耿县令仍然以地方穷,即便官府也要经常取用旧牍的理由来搪塞,而库中钱粮虽少,倒是勉强都对得上账。一句话,耿县

第十二章、乡野土产(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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