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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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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疑难案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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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事连续的不同人来问十几次,换谁情绪都难稳定。
    在两位妇人身边,立着一张木板,木板上贴着誊抄的本案卷宗。
    顺天七年,也就是去年十二月初八,邵阳城外刘家村三十岁男子刘二柱,清晨被发现死在家中的床上,发现人是其妻田氏,报案人是村中里正。
    田氏是隔壁田家村人,现年二十九。
    两人上有患有眼疾的婆母牛氏,下有一子刘展,今年十一岁,寄住在县城青山书院,月余返家一次。
    田氏口供:初七当夜夫妻喝了些酒,聊天至深夜歇下,因第二天腊八,刘二柱不上工,便打算晚起多睡一刻。田氏因饮酒缘故,睡的极沉,第二天睡到天大亮,她起床洗漱做好早饭,请隔壁的婆母过来吃饭时,刘二柱依旧没有动静。
    田氏觉得奇怪,便去喊刘二柱,可无论怎么喊,刘二柱都没有醒。
    婆媳二人慌了手脚,就请了里正进城报官。
    衙门卷宗调查,房内有酒气,刘二柱尸验无内外伤以及中毒,乃为暴毙。
    “暴毙?”邱听声读着读着一脸的奇怪,“没有中毒,没有内外伤,已经定为暴毙了,为什么还叫悬而未决?”
    缪付道:“是婆母告儿媳。”他说着看向老妇牛氏,“可是如此?”
    牛氏侧着头,回道:“是!我告她与人通奸,和奸夫一起谋害了我儿子。”
    “谋害?可是尸体没有伤痕,又没有中毒啊,怎么谋害?”
    牛氏回道:“

第73章 疑难案件(二)(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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