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几个世纪之前,欧洲战场更加风靡的作战部队,并不是国家的军队。
“契约者”,condottieri,即“雇佣军”。
最早在中世纪出现于意大利、德意志诸邦和瑞士,来自欧洲各地的当兵者会与雇佣兵首领签一纸契约,内容包括:担任兵种、服役时间以及酬劳多少等……这是16-18世纪欧洲主流的军队类型。
在中世纪时,不存在主权国家。
欧洲近代早期国家的政治体制——绝对君主制(abolute monarchy)决定了雇佣军的风行。
“构成中世纪欧洲的成分从来不是泾渭分明的、具有同一性的政治单位——即国际性国家体系,其政治版图必然是相互重叠、犬牙交错的,不同的司法诉讼程序在地理上相互缠绕、分层,充斥着种种不同的誓忠、不对称的主权、不规则的飞地。”
——如是而已。
雇佣军是“为钱而战”的军队。在16-17世纪,国家与军队之间是一种经济契约关系。国家只负责给养和军饷,而不对军人负有明确的政治责任。反过来,雇佣兵没有国家的概念,只要有钱,他们为谁而战都行。
16-17世纪的雇佣军头目被历史学家称为“军事企业家”(military entrepreneurs)。战争于他们而言是一笔生意,部队好比一家企业。
当他们率领企业走向战争这个大市场时,会先设法与某国政府(在他们眼中
遥远赞歌(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