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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惊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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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03章 不作死就不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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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使君,卢兆义一上堂,未经主审官讯问,就擅自叫嚣公堂,这本就有错在先。

    公孙靖宇在卢兆义的暗杀中,身受重伤,险些丧命,正所谓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卢兆义还企图颠倒黑白,混淆视听。作为受害者,公孙靖宇因愤怒作出一些过激的行为,这也是人之常情。”

    公孙靖宇也很光棍,主动说道:“李使君,某一时情绪失控,扰乱了堂审,某愿纳钱抵罪。”

    《唐律疏议》中规定,九品以上的官员祖父母、父母、妻子、儿子、孙子犯了流罪以下,可以听赎。

    听赎的意思是:被判应受笞杖徒之刑的,可以交纳财物赎罪。其赎法是笞十,赎铜一斤,杖一百,则赎铜十斤。自此已上,递加十斤,至徒三年,则赎铜六十斤。

    以公孙靖宇在堂上所犯的过错,不过是交点钱而已,这是大唐法律赋予贵族的特权。

    李四维见公孙靖宇主动认罚,自然是顺坡下驴,罚他了十斤铜。

    罚十斤铜就相当于杖一百,这对公孙靖宇的处罚其实不算轻了。

    至于廖仲南,自己气晕过去,只能怪他心里素质太差。

    廖仲南名声已经臭大街了,一屁股的屎还没擦,现在章仇兼琼又准备提拔杨钊为巡察御史。这就意味道廖仲南不过是只秋后的蚂蚱,日子长不了啦。

    堂审继续,李四维轻咳了两下。再次一拍惊堂木,凛然喝道:“卢兆义。邛州府的人证物证齐备,

第0103章 不作死就不会死(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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